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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守则
   作者: 凝姊    转自:小说阅读网

  印度洋海啸造成了印度尼西亚、印度等九个国家,二十五万多人丧生,五百多万人无家可归。这是公元二零零四年末发生的最不幸的一件事。

  今天学校在号召大家募捐,我所在班上的学生都在谈论这件事。看看他们认真诚恳的神情,我感觉到很舒畅,这是真实生动的一面。

  在办公室里,打开当天的《华商报》,这种报纸是这座城市里发行量虽高的一家阅读刊物。看见整版的关于海啸带来的灾难。

  这样的灾难成全了一些人,也映出人性的善化。

  报纸上讲到一对患难的异乡旅人,从此相爱。

  一为老太太拿出自己省吃俭用的八万多元全部捐给海啸受灾的人们。这是那些快款爷也相形见绌。

  我看了看手腕上的表,两点三十分。

  是该上课的时间了。我整理好教案,走进教室。

  课堂上,我的学生情绪高涨,我喜欢他们处于这样的状态。让我也精神倍增。

  我留下一篇习作给他们,题目是:你的生命还有多久?

  我在黑板上给他们演练出一条公式,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假如我们可以活到一百岁,我们就有三万六千五百天。现在我们已经用掉了生命中的五分之一,而剩下的五分之四你将会有多少作为?

  我目前的生活是除了上课,就回家休息。

  在家中打开电脑,看看大学是校友录里学友的动向和留言,或是在网上浏览最新的流行趋势。

  我是一个对物质感兴趣的人。固定的周末去逛街,看看最近十面又出现什么新奇的东西。在我的房间里,到处是自己淘来的小东西。有云南的纳西族的手工画,一对“Real Love”小熊,一个限量版“Snoopy”。我的床头有一个和我一样身高的维尼熊。

  我的床挨着一扇窗户,窗子的扶手上有一串从海南拿回的海螺风铃,微风起时就会发出轻微的响声,伴我进入梦乡。

  朋友说我有强烈的占有欲。的确,我一直在完成我小时候藏匿在心灵深处的梦想:拥有一处独立的空间,里面挪列自己想要的东西。

  圣诞节时,为了一只可爱的穿圣诞衣的维尼熊,我拖着已经发胀的胃,到“KFC”吃一份快餐。目的很明确,为了附加的赠品小维尼熊。

  其实当时的餐费已经够买一只很好的小熊了。

  我知道,一旦是我自己喜欢的东西,我就会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里,毫不犹豫的买下它,让它属于我自己。

  晚晚说,“Dew”,你要每天抱着这些东西过日子吗?

  我总是朝她扮鬼脸,笑她一副勤俭持家的样子。

  我总是朝她扮鬼脸,笑她一副勤俭持家的样子。她是我刚进入大学时的就认识的同学,对她有一种特别的情愫。

  我是个喜欢独来独往的人,包括逛街,喜欢一个人静静的享受购物过程中的快感。而和一群人或是三三两两的人一起上街。那种购物就成为单纯的采购,兴致全无。但我可以接受和晚晚一起逛街。往往我们会一个店一个店的细品,不断的试那些昂贵的衣服,然后走掉。这也是上学时女孩的天性,也苦于囊中羞涩。

  在以后没有恋人的日子,我们一起吃饭,读书,和彼此的朋友交谈。她的人缘极好,总会招来男生的青睐。例如某天我们一起在学院的餐厅用餐,时不时就会冒出一个男生递饮料或是电影票给她。

  我笑着逗她,你的魅力还蛮大的耶。

  她却严肃的纠正我,错,是有亲和力。

  接着我们看着对方,不顾别人奇怪的目光,开怀大笑。

  在这样的日子里,认识了文和诚。

  一样阳光明媚,绿意盎然的日子,我们坐在一起吃东西,迎面走过来一个男孩,黑黑的肤色,带着一脸的阳光气息。这就是诚。他递给晚晚两瓶绿茶,然后指着我背后座椅上的男孩。

  他说,这是他给你们的。

  我知道,是晚晚引来了他的目光。男孩走了过来,微笑着腼腆的说,你们好,可以坐下来吗?

  我和晚晚相对一笑,点了点头。他坐了下来,我对着刚拿绿茶的男孩点了点头,示意他也坐下来。

  我们几人天南海北的聊起来。才知道那个有着腼腆笑容的男孩与晚晚是一个城市的,他叫文。一个含蓄细微的大男孩。

  之后的日子,就多出两个一起逛街的人。我们在闲来无事时,他们就很自然的出现。渐渐的就变成了我找晚晚时,她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她的社友说被一个男孩子约走了。我猜到一定是文,这个傻傻的不知道拒绝人的女子。

  一个人时就懒得读书,呆在宿舍翻翻杂志、接着就去上上网。

  原来寂寞是如此难以打发,才觉得自己也许是可以开始一段新恋情了。但首先要确定一个方向。我在大脑里迅速的搜寻了一下,看看是否有一些可以留下印象的人。在某个时候,某个地方,能有一个有通电感觉的人。可大脑皮层已经不听我指挥,我只好作罢。

  迷迷糊糊的戴上耳机,打开CD机,里面播放着“Savage garden”的歌曲。这是两个男子组合,喜欢他们的歌曲——是一次在去音像店里看见一张关于他们的CD宣传海报。海报是纯蓝色的背景,有一种强烈的视觉冲击感。

  两个男子以不同的姿态站立着:一个低头微笑,眼角微漾,带着淡淡的笑意,一个正视前方,眼神自若,带着一丝安然。前者黑色的毛衣,有一种沧桑成熟男人的气质,后者海水般湛蓝的运动衫,有一种稚气硬朗的感觉。因而没有犹豫的买了下来。

  几天后,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这张专辑曾获澳洲音乐奖,两个男子也是有史以来此八项最高荣誉奖得主。我一点也不觉得讶异,我是如此的相信自己的直觉。

  他们的音具有很强的震撼力。我第一次听乐曲的响动,我就如此认为。

  那撩人的嗓音与音乐里的急促呼吸,让我觉出生命的真实与充满生机。

  听着“Tears of pearls”,我渐渐的闭上了双目,那是需要细品的。我深深的把一缕绿茶熏香吸入肺里,感觉到自己赤着双足,漫跑在原野上,是一种心灵的放松。

  And we stare each other

  down victims in the

  grained probing all the

  weakness and brute still

  left behind and we cry

  the tear of pearls we do

  it oh we do it is love really

  tragedy the way you night

  do scribe or would a thousand

  lovers still leave you could

  inside make you cry……

  绿茶熏香还在继续燃烧,那一缕缕青色烟丝盘旋在我的头顶上空,久久不能散去。这是我最喜欢的“满堂香”的熏香,我在一家小店游荡时,无意间发现的。那是一种令人恢复宁静的熏香气味,在我感到自己莫名的烦躁无法平静时,我都会点燃它,它也成了我写东西时的灵感来源。

  手机的铃声干扰的CD机发出了“嗞嗞”的响声,不情愿的转身,在枕头旁摸索到手机,打开看是条短讯。

  你好,我可以请你去吃冰淇凌吗,我在楼下等你,你到阳台前就可以看见我。

  我疑惑的皱了皱眉头,大部分朋友有联系的号码都存入了我的手机里,这显然是个陌生号。我猜一定是谁在搞恶作剧,以前也发生了不少的相同例子。放下手机,依然回到我的音乐世界里。

  然而像幽灵般一样,它再次响起。

  “我会一直在原地等你”

  我知道这时候正值寒冬,除了舍友和晚晚知道我唯一的嗜好外,几乎没有人知道我最钟情于这种“湿点”(点心一般分三种,软点、干点、湿点,冰淇凌属于第三种)

  在这个外国快餐(KCF、麦当劳、德克士)已经如蟠龙踞虎一样进驻中国市场的年代,我一直不对它们感冒。

  唯独有兴趣的就是散出甜甜芬芳的冰淇凌。吃过三家的冰淇凌,觉出KCF、麦当劳的冰淇凌太过甜腻,而德克士的冰淇凌相对口感清爽。

  国外进驻中国市场的冰淇凌巨头就要数“Haggen dazs”,这个价格昂贵的冰淇凌只有北京、上海为数不多的几个城市有,这是一些白领喜欢光顾的地方。它们有着浪漫的广告词:爱她,就带她去哈根达斯。

  手机不停的震动,我不情愿的起身,移向阳台。顺手打开玻璃窗,一阵寒意直袭脖颈,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楼下,灯光昏暗。

  一个人站在楼下干枯的树枝旁。

  我发了讯息给他,抱歉,我不认识你。

  然后准备拉上窗子。

  讯息回了过来:你仔细看看,好吗?

  头再次伸到窗外,我才发觉这个面孔有些熟识。

  我微微一笑,想到了那张带有阳光气息的面孔。

  下去时,他显然有些惊讶。

  仔细看他:他穿了件烟灰色的毛衣外套,头发稍有鬈曲,却顺从的贴在头皮上。微暗的灯光下,脸庞显得削瘦清癯。

  我们一路竟然无言,走到KCF时,里面全部被空调的二氧化碳所包围。

  我建议去超市,他点了点头,露出些许笑容,我看见他的牙齿很洁白,整齐。

  冬季的超市里,这些东西是不可或缺的。

  我一进超市就难以自拔,面对自己钟爱的食物,恨不得立刻满足自己已经干瘪的胃。

  这是我这几年中养成的习惯,我钟爱的也是一般女孩子爱吃的东西。不过我只吃一种牌子的,这是我固有的习气。

  徐福记的棒棒糖,我总是在课前就嘴里嚼一根。

  喜之郎果冻,我总是在心情沉寂的时候坐在地毯上,扔一地的空盒。

  德芙的黑巧克力,我总是在一个人品读文字的时候,缓缓的向口中送入一块。

  我是个从来不愿亏待自己的人,我明白人首先要善待自己。

  我迫不及待的拎起草绿色的购物筐,片刻购物筐已经差不多满了,才想起旁边还有个人。其实他就是那天拿饮料的诚。

  我坚持自己付款,他显得不太好意思。

  我说,没关系的,你请我吃冰淇凌。

  就迅速的把两盒冰淇凌推到他的面前。

  我快乐的冲他笑笑说,门口见。

  然后向另一个收银处走去。

  外面广场的霓虹灯闪烁。

  他站在广场等我。

  我们坐在广场的台阶上,我看见他的眼睛里闪着明亮的光芒。

  我朝他晃了晃手中的纸袋,从纸袋里掏出一根棒棒糖递给他面前。

  我带着灿烂的笑容,说,喏,你请我吃冰淇凌,我请你吃这个喽!

  他微笑着接过我递上来的棒棒糖,我也笑着看着他,为自己拿出一根香橙口味的放入口中。

  他用明亮的眼睛看着我说,你真是个贪吃的孩子!

  “当然”我笑答道。

  慢慢的话题多起来,觉得这个认识不久的人,不至于无趣。

  我了解自己是不排斥陌生人的。只是容易喜欢,也容易丢弃。

  回来的路上,一大盒500克的冰淇凌杯我很快消灭。

  他注视着我说,天气很凉的,小心自己的胃!

  听到这句话,我的心倒有些许痛楚。

  初恋时,安是一个不善外露表达自己情感的人,两人总是小心翼翼的聊天、吃饭。以为这样使已经把最完美的一面给了对方。

  时间久了,发现两人仍像彼此见面客气寒暄的朋友。

  每周像例行公事般的吃饭,无趣的谈话,摸不到一丝边际。

  我确信,那两年时间的相处,我真的很失败。我没有真正的了解他,更不清楚我留给他的是什么。

  真实,虚伪?

  我分辨不出。

  安的身边有一个朋友,我和他交流自如。有时,我会拽着他陪我聊天。

  他说,你知道吗?我以为你只有淑女的一面,没料到你还有野蛮的一面。

  他用讶异的目光打量我,我静下来,默默看着他。

  我忽悟,这才是真实的我。

  重新审视我们之间的关系,我看清了我自己。

  恋爱中,我丢失了自己。

  我一昧的顺从,想要成为他要的样子,我拼命追赶着他的喜好,强迫成为自己的喜好。

  我在心里问自己:我需要这样的恋爱吗?

  最终,努力之后还是决意放弃。

  想起第一次的相见,曾以为是一种真实的感觉,却偏偏让我直视它只是一个幻觉。明白一霎那的决定,决定他是我要找的人,是一个误差,磨合鉴证了一切。

  在这个地点、在这样的时刻、有这样一个人,说了一句平淡的话语,却似乎像捏出一根火柴棒,擦着在我面前晃了一晃一般,有了丝许温暖的光亮。

  在心里对自己说,被隐匿在心灵最深处的、最薄弱的东西重新被点燃吗?有过一次全心的投入,和几段不深刻的恋情,我对所有的人,准确地说,是对自己存着戒备。我不能把握,自己的感觉是否灵敏?

  回来后,躺在窄小的床上,我抑制不住自己的好奇,琢磨着他。就这样,不知不觉中睡着了。

  笠日,去上课的途中,晚晚拉住了我。

  她神情严肃的看着我说,你是不是昨晚和诚一起出去了?

  我睁大眼睛看着她,不置可否的点头。

  她紧接着说,Dew,你对他感觉如何?

  我妩媚的笑看着她说,一般感觉,怎么啦?

  晚晚认真的说,如果一般的话,不要和他走太近。

  我疑惑的看着晚晚。

  我脸上的笑容凝结,说,放心,我不止于滥情的。

  说完,我转身离开,晚晚拦住了我。

  她带着歉意地说,我是担心你,别生气!

  晚晚清楚我的性格,明白我容易喜欢上任何一个陌生人,但却很难真正爱上一个人。

  之后,正如晚晚所料到的,像以前的几次恋爱一样。

  诚开始不断约我吃饭、聊天。我也欣然而至。

  与他的深切交谈中,知道了他前女友不久前和他分手,喜欢上了别人。

  这个可怜的男子为了她,曾舍弃第一年考取的重点一本大学,渴求与她考入同一所大学。

  但往往的结果是出乎意料之外的。事与愿违,他进入了这所普通的高校。

  认真听完他的陈述,我已渐渐意识到那根晃动过一下的火柴棒,已被风吹熄灭掉。

  我快速的表达了我的心意。

  我说,我们是好朋友,对吧?

  他抬起头用明亮的眼神注视着我,久久没有说话。

  我知道我的如此决意,是我的性情。我不可能阻止别人去喜欢,但我有拒绝的权利。

  明白一旦自己不可能这样,就不能让别人也背负着相同的痛楚,陷得更深。幸好没有太快开始,不然这场恋情将如何收场。

  文还是锲而不舍的约会晚晚,可晚晚选择了回避。

  我知道,晚晚很难去喜欢一个人的。我们在一起许久的时间,又太多的男孩对她存有好感,但她从未越雷池半步。

  她也老是数落我,太容易喜欢,是过于武断的结果。

  她步步小心,生怕踩到地雷。

  她处处都是我的一面镜子,给我启示。

  多站在别人的立场上思考,不能随心所欲,总是轻易地表达自己的情感,让别人误解,造成不必的伤害。

  我接受了她的这一点,也学会了对待追求者时,有了慈悲的一面。

  这不是一种退让,只是变得委婉迂回。

  不过,喜欢是依旧,只有了度的把握;不喜欢是依旧,只是量上有了减少,语言不再刻薄犀利。

  意外的收到学长的来信,打开看字迹潇洒如故。

  却突然提到了喜欢我的话。我记得这位学长,我们一起在院学生会共过事。还记得他的模样:中等身材,留着干练的平头,显得过于沉稳。后来去了一所高等院校任职。

  我继续迅速的浏览完这封信,才确定我没有看错,信中有提到要回母校看我。

  多少我有些不知所措。

  他是众多女生暗恋的对象,整天活跃于校园中。

  我想这样的人我是大抵把握不住的。

  他的人是如同他的信一般出现在我的面前的。

  见到我的第一句话,他问,信,看到了吧?

  我故作镇静,却生平第一次撒了谎。

  我平静得说,什么信,没有啊?

  他的脸色微红的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那我现在告诉你,我喜欢你。

  站在走廊中,我的脑子里容不下任何东西。

  我努力使自己可以清醒着回答问题,我的声音从喉咙里哽咽着发出来,

  看着他勉强的笑笑说,好像有些突然。

  其实,并不是没有征兆的。想起以前在一起共事时,他就曾暗示过。

  那时有安,我的眼里除了他谁也没有。

  而且,校园里也流传着他与我们系系花的各种谈资,我无暇问津。也没有明确的表示我的意愿,但这一次,他认了真。

  他扬起面孔,平静的看着我说,我知道你和他早已分手,为何不给自己一个机会?

  走廊中的同学不时的朝我们看来,为了不让他多停留一会。我生平第一次说了谎。

  能不能允许我考虑一下?

  他注视着我说,好,我等你。

  他旋即转身离开,望着他挺拔的背影,我闭上了眼睛靠在走廊的墙壁上,让墙壁与温热的肌肤接触,深吸了一口气。

  我清楚我只把他当朋友看,虽然曾有一点动心的感觉。

  因了我也只是一个俗人,不忍于在他优秀的条件下,残忍的撕碎编织的美好。但我却不能无视自己,无视我的良心。

  我还是回绝了他,有些失落,但很坦然。

  临走时,我们站在樱花树下,花朵的碎瓣纷纷扬扬的在空中舞动,飘落在我们两人中间。他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他递给一个咖啡色格子的方盒子,寂寞的转身。

  我望着他,打开了盒子,里面是本安妮宝贝的书《彼岸花》。

  开书扉,在红色的硫酸纸内页里,我看见了几行黑色笔迹的文字。

  不要因为也许会改变

  就不肯说那句美丽的誓言

  不要因为会分离

  就不敢求一次倾心的相遇

  总有一些

  会留下来的吧

  留下来做一件不灭的印记

  好记、好记那些

  不相识的人也能知道

  我曾经这样深深的爱过你

  看完了几行话语时,我望着它,独自笑了。

  我曾以为这时的我们,已经很难学会认真。回想起来,原来他也曾这样的执著过,只是我们不在一个起跑线上。

  如书中所说的,我要的是开在彼岸的花朵,盛开在不可触摸的别处。

  这几行字整整震动了我许久。好似一切都在冥冥之中安排好,为了送来这些话语。

  我彻悟,我的第一次恋情把自己吐丝封闭,不再信任自己,始终对自己存有戒备,因而每一次恋情无疾而终。我把它看成了一种较量,害怕自己的失败。唯一的方法就是放弃投入,我才不会伤害到自己。

  一下子,思绪像一匹脱缰的马被无意中拽回,它把大学中的记忆轻轻保存,走入了另一扇门内。

  颜打电话来,把我从熟睡中吵醒。

  向我说起,和朋友去了机场玩。

  我知道的,那是我们一起学考驾照时去的地方,在古城咸阳。

  颜是我大学的“准”室友。冬天时,我们一起相拥入睡,说着悄悄话。

  她也是个物质化的女孩。属于月光光的美女一族。也就是着月光光的一族,新品服饰一旦上市,就统统收罗在自己旗下。很多时候,有些还没有撕掉牌子。

  她有个大学时的男友,在外地工作。每周会坚持坐火车回来看她。

  这让我想到了《周渔的火车》。

  那个名字叫周渔的女人每天奔波于路途中看自己的爱人,坚持执著的追求着。

  想着这个男人会坚持吗?后来,连自己也笑了。

  一个女人把爱情看成了自己的全部生活,她像品尝一杯咖啡一样,缓缓的加入精心准备的奶昔,一口口的送入齿间。没有了奶昔,咖啡将会变得苦涩不堪。

  而一个男人在往往往咖啡里加奶昔时,随手拿来,也可以轻轻放在一边。咖啡是固有的本质,奶昔只是外在的需要。

  这个世界什么都可以缺失,唯独有着高智商的人。有人就会不断创造新的奇迹。这就是生活。

  最近,时间仿佛要刻意记录住什么东西,变得拖沓、缓慢。

  站在讲台上,才觉出自己资源的贫乏。

  想起中学时,总是在弹劾、中伤老师。傻傻的、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无法体会别人的负担。

  打电话给囡囡,突然想与她说话。不想着会寻求到一个答案,只是想把自己的生活近况说给她听,至少心情明朗许多。

  囡囡,我大学时的情敌。但后来却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加上晚晚,我们三个女孩把友谊把握的恰如其分。我会把我的思想透露给她们,但不会是异性。在他们心中你的问题永远不会是问题,而且一旦诉说,会让他们产生错觉,无比的暧昧。像一个战胜者,以绝对的优势来俯视你,你将会依附于他。

  现在的女性已经学会把自己柔韧的一面留给男人。

  当然,女人温柔的天性是不需要挖掘的。或许只有一种男人,他外显的温柔,会让你像个朋友般靠近,和他们交流,你会觉得很舒畅。

  囡囡的嗓音是懒怠、清晰的带有质感的。

  她的声音传过话筒进入我的耳孔。我们约在了绿野仙踪碰面。

  囡囡在Parkson上班,一家资金雄厚的百货公司。

  绿野仙踪是一家饮品店。喜欢她的格局,藤条编织的椅子,临窗的位置可以看见窗外来往的神情散淡的人。

  我来时他们已经在里面了。囡囡朝我挥了挥手。出乎我意料之外,她带来了陌生人。

  不过对我来说,已经无关痛痒,这样可以玩的酣畅淋漓。

  我们要了一打百威的啤酒。我直接拿起酒瓶喝了起来。

  囡囡笑着说,Dew,你的酒量见长阿。

  我点头默认。

  三人觉得如此喝很无趣,就决定玩游戏。用孩时经常玩的石头、剪子、布。自己不停的输,就不停的往肚子里灌酒。大家彼此开心的大笑。

  阳光透过窗棂洒在了脸颊上,枝头有过鸟叫声得痕迹,我醒了。

  在床头的小方桌旁看到了一张纸条。

  亲爱的,我上班去了。早点在茶几上。

  重新闭上双目,在床上伸张了四肢,才缓慢的起身。

  看到桌上的牛奶,我笑了。

  我是个不习惯喝牛奶的人,总会放速溶雀巢咖啡在里面,才可以入口。

  囡囡记得我的习惯,我觉得很温暖。

  男人一般在讨好女人时,会做出一些令女人意外的事情。比如偷偷观察过女人的习惯,但长久以来,也许会忘记。而一个朋友,在不经意间的琐碎事上,始终保持着以往的态度,在早晨的阳光沐浴中,我的脸上的笑容是惬意的。

  我想,这个时候我是应该考虑一下,自己想要得是怎样的一份工作。

  我不能适应在课堂上一副为人师表的样子,太过于束缚自己。

  现在可以说真心话的人已经不多。我们宁愿去冒险,也不想把自己隐藏在内心的话语向人倾诉。只是一幅忍辱负重的样子,埋头苦干。

  我再次进入人才招聘网,决定为自己找份工作。

  招聘启示挺多。但大都注明了一年或几年的工作经历。

  我在心里琢磨,真奇怪。没有工作的机会,哪来的工作经历;就如没有面粉,哪来的馒头呢?

  登陆校友录,看见一天关于CET的消息。是2005年6月取消了证书,将改发为成绩单。这个消息多少事我有些振奋,中国的教育体制是应该调整了,这应该是一个不错的开端。

  这段时间,我一直渡留在高校中,写写东西或是看书。

  我的外表引不起任何人的怀疑,或许我天生长了一张稚气的脸庞。

  在校园里,我穿着松垮垮的T-shirt,牛仔裤,扎着小辫。典型的学生形象。

  有时,去听听客座教授的授课,看着他们滔滔不绝,神采奕奕的样子,我突然觉得享受知识也未尝不是件美事。

  学校中的女孩依然可爱依人,他们天真浪漫、不食人间烟火的谈着恋爱。两人相约去吃东西,然后牵着手回到校园里。

  再回学校,递上了份辞呈,就匆匆的逃离。

  父母也不知道,自己的女儿已经放弃他们自认为稳当的工作,正在四处游荡。

  颜打电话,约我逛街。我知道她又要开始大购物了。

  每次只要一发薪水,她就难免不去挥洒一下。

  我们逛完开元,又到了Parkson,买了Chaber的衣服,是一件浅紫的吊带背心,这个牌子的衣服是纯棉刺绣的。我钟情于它,那种软软的细纹路的织布接触着肌肤的感觉,让人很舒服。

  我暂时住在了颜那里。每天起床,在汉唐图书大厦看书或是去超市里听音乐,消磨时间。

  颜一面对着镜子整理自己的衣着,一面对我说,你就整天堕落吧,女人不工作是容易衰老的。

  她从网上找来一些学校的电话号码扔给我,匆匆去上班。我一面口上应诺,不忍拂去她的好意,一面把号码纸房进抽屉中。

  我想,我不是不愿为人师表,只是无力扭转现状,只好仓皇逃离。

  我没有告诉她原由。在她看来,只是不错的职业,是应该把握的,但被我轻而易举的丢掉了。

  晚上,接到一个陌生的号码,里面传来儒雅、动听的声音。

  他说,你好!

  从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空旷、落寞。

  我嘴角牵动,抱歉,你打错了。

  电话那头再次传来声响,我找你,那个在绿野仙踪大口喝酒的女孩。

  我们再次见面,在喷泉广场。

  他朝我微笑着走来,想我应该是见过的。那次坐在我对面的男人,是囡囡的朋友。一个又密实、短凑的头发,五官精致的男人。

  看见我,她招了招手。

  这个男人穿了一件黑色的短袖衬衣,应该是POLO的牌子,一条米白色的佐丹奴裤子,脚上一双麂皮休闲鞋子。我看着他,这是一个看重自我的男人。

  他看着我,去喝点东西吧!

  我两只手臂抱在胸前,看着他。

  抱歉,如果是喝酒,我无法奉陪。

  他用一双可以穿透心底的眼睛盯着我,说,你当然有权选了!

  我们来到了麦当劳。

  我指着说,就这喽!

  他奇怪的看着我说,为什么选这里?

  我淡漠的说,没有为什么,喜欢,不行吗?

  你真是个故灵精怪的孩子。

  我扭头转身,迅速的推开玻璃门,一闪而进。

  我一口气点了红茶,奶昔,圣代,还有蛋挞。

  他独自去排队,我拣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我漫无目的的环视着四周,看见一个六岁左右的小女孩由妈妈领着,眼神清澈,柔顺的长发披在肩上,一个缠绕着光环安琪儿。

  吃完东西,看看时间,我准备向他告别。

  他拉住我说,带你去个地方,只需一会时间。看着他,我没有拒绝,顺从的点了点头。

  我们打的来到一个广场。因为是仲夏的缘故,广场有拥挤的人群。

  来,跟我来。

  他牵着我的手挤到人群中央,里面是音乐喷泉。巨大的水柱被送上空中,溅起一串串晶莹的水珠,水珠再次被链起来,又回到了水中。

  有一些小孩在水中央嬉闹,我们也加入了其中,我朝他撩起了一身水,他也朝我撩起来。

  直到音乐停止,我们才从中跑了出来。

  看着对方,彼此忍俊不禁。

  今天谢谢你,我很开心。我说。

  我也一样,他看着我。

  回去冲个热水澡,你应该会舒服的。

  听着他的话,我笑了。

  后来,我知道了他的名字,昆。

  辛波斯卡说,他们彼此相信瞬间迸发的热情让他们相遇,这样的确定是美丽的,但变化无常更为美丽。

  下午,随意的在街上走着,路过一家音像店,听到了一首熟识的曲子。问起音像店的老板,说是“大悲咒”。是佛家的音乐。

  于是顺手买了回去,我是个晚上老容易失眠的人,所以不断变换着曲子才能入睡。听着这首让人轻松的旋律,我慢慢的睡意朦胧。

  昆打电话告诉我,他们公司组织去红河谷玩,问我是否有兴趣同去。我是个最懒于爬山涉水的人,原本想退掉,但觉得盛意难却,答应考虑一下。

  在“www.zhaopin.com”和“www.51job.com”的网站上浏览了很些工作招聘,也发了一些简历。大都因为工作经历的问题被抹杀掉。

  我想,我是个没有太多长处的人,仅有的经历也就是在学校的那段日子。重新回归社会,觉得自己与之越发隔阂。

  就算诗做个自由职业爱好者,也需要新鲜的东西吸入脑中方可以去实践,就决定还是从人际关系开始。

  打开手机,看到一个未接来电,是昆打来的。

  我拨了过去,他说,想好了吧,明天出发。

  我在电话里发出了“咯咯”的笑声说,没问题。

  他用动听的声音说,我接你。

  我回答他,不用了,告诉我地点我自己打车过去。

  第二天清晨,我简单的收拾几件日用品,涂了唇彩。来到了他所讲的地方,已经有好些人在车上了,除了比较年长的副总外,其余都是年轻人。

  我自觉有些尴尬,说了声,抱歉!

  而我的声音,很快淹没于他们的嬉闹声里。车是他们公司自己的,一辆日本产的“PASAT”。

  一路上,车子飞驰起来。窗外是一格格方块的田地,井然有序的排列着。

  昆和同事在聊天,几个女孩也在讨论化妆美容之道。

  昆见我一直没有言语,低声俯在我的耳边说,嗳,你今天真漂亮!

  我看着他,牵动着嘴角,冲他笑笑。

  我穿了一件白色的露背T-shirt,一条白色的“Esprit”的裤子,一双橙色的别克的登山鞋。看上去清爽、利落。

  他们公司的女孩依旧是淑女裙,细根的鞋子。一个女孩不断的拿出小镜子补妆。我把脸移向窗外,继续欣赏外面的景致。

  两个小时后,到达了目的地。

  这是一个还没有被开发的自然景致,多少令人有些心喜。

  想起宁静所饰演的《红河谷》的影片,是在西藏拍的片子,缠绵激烈。

  中午时分,天空突然下起蒙蒙细雨。

  大家依旧兴致不减,一层层的石阶,蜿蜒伸展,没有尽头。雾气也变得越来越重,这一切就像通往天堂的阶梯一样。

  我们走到一个大瀑布旁,白色的水帘一泻而下。

  我站在瀑布旁边,发现瀑布右方的两块石头间,有一簇簇不知名的小黄花倔强的生长出来。

  我走到跟前,蹲下来看着它们,上面有晶莹的水珠在嫩小的花蕊上滞留,我伸出手轻触着这柔弱的花朵。昆拿起相机迅速的记录下了这一画面。

  雨点越来越大,我们身后有一对对老年夫妇手拉着手,相伴而行。让我多少有些眼羡。

  因为雨的缘故,我和昆找了个地方休息。旁边有卖小吃的。我们坐了下来,决定吃点食物。

  一起来的几个女孩叫苦不迭,男友们在一旁小心的伺候着。那个不断补妆的女孩,此时的面孔已成了调色板,凌乱不堪。

  我拿出手机,已经下午四点钟,手机剩下了一格信号。想想,原来自己身处山中,微笑着摇头摁掉手机电源。

  有人说,如果你身处深山,每一次的徒步穿越,你的身心就会有一次新的提升。

  在此刻,我感觉我与那座城市的遥不可及。心中有一种渴望,至少有了比较明晰的思维设想,就是先找件事情给自己做。

  看着身旁陌生的面孔,还有身边这个认识不久的男子,觉得有些许恍惚。

  下山时,已经是晚上七点钟。因为是夏末,还有些光亮。我们趁着光,下了山。大家都纷纷去吃东西,然后准备踏上回去的路程。

  我一直呆在车里,昆买了些食物带上车,我们简单的吃着。长时间身处喧嚣的都市中,没有了运动。我此时已没有说话的力气。

  黑暗中,我看见昆那张棱角分明的脸庞,熠熠生辉。

  我感到睡意在向我袭来,我迷迷糊糊的进入梦乡。

  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穿着粉色的睡裙,光着脚丫,在草地上奔跑。身后是一张看不清楚地面孔。

  醒来时,觉察自己是在一个陌生的环境。

  房间里到处是汽车模型,我嗅到了一股强生婴儿的香皂气味,发现自己身上盖着的是一件蓝白方格的棉被。

  接着,我听到了一串窸窸琐琐的脚步声。

  他手里拿着只装满水的玻璃杯子,看着我。

  你醒了?

  我惊讶的看着他。

  他喝了口水,说,放心,你昨晚睡着了,不知你住哪里?所以就带你来我这里了。我在外屋睡。对了,早点在桌上放着。

  我无声的点了点头。

  几点了?

  九点了,怎么了?今天是周末呀!

  我一骨碌爬起来,抓起包,拖上鞋,逃之夭夭。

  不去理会身后的传来的声音。

  我打电话给囡囡。我想,应该告诉她的。

  接通电话,听见话筒里传出她散淡的声音。

  “怎么啦?Dew.”

  “囡囡,你出来吧,我有事情和你讲。”

  “亲爱的,才几点啊,让我多睡会吧。”

  “不行,你快起来啊!”

  见到她时,已经快十二点钟。她穿了件宽大的黑体恤,破旧的牛仔,依旧睡眼惺忪。

  她看着我,不解的说,什么事,搞得十万火急一般。

  我原原本本告诉了她经过。听完,她笑了。

  “亲爱的,你也太小题大做了吧,人家有没对你怎么着。”

  可是他可以叫醒我呀。我忿闷不已。好像丢失了重要的东西,认定他就是个贼。

  他给我挂过电话,我让你住那的。

  什么?

  我觉得后面的话,更是晴天霹雳,好友竟然把我拱手让人。

  他不是那种人,所以我放心!囡囡不紧不慢的说。

  那万一呢?

  万一?万一她就不会挂这个电话给我。

  亲爱的,我是给你制造机会。你看你现在,盲目,傻气,孤寂,是应该有一次健康,完美的爱情了!

  我呆呆的看着她,半天没有说话。

  漫无目的的走在街上,看见了一张“SHE”的宣传海报。这是一个青春少女组合,在它的下端,有一张招聘启事。是为她们这次在古城的演唱会招聘售票人员,于是决定去试试,面试地点在钟楼饭店的七楼。

  去了之后,简单的填了一张表格,在门外等候。前来的竟然有不少的年轻女孩。

  片刻,一个浓妆艳抹的女孩子走了出来。有几个女孩站了起来围上去,女孩朝我走来,看着我说,跟我来。

  我被安排到世纪金花的售票点,和那女孩一起售票。

  每天穿着黑色的西装短裙,西跟的鞋子上班。

  我原本是平底脚,是不适合穿高跟鞋子的。虽然每天只需坐在金花入口的椅子上,带着职业的微笑。

  和我一起的女孩叫晓风,曾在一所大型的购物商场工作。

  因一次看见主管欺负一个外乡的女孩时,她拿起手中的吸尘器不加犹豫的向主管砸去,最后被开除掉。

  说完,她注视着天空,淡淡地笑着。

  然后优雅的从包里掏出一包香烟,轻巧的衔出一根,打燃了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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